【财新网】(记者 董兢)“国有体制还要大改。”2月15日,在中国经济50人论坛2017年年会上,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周其仁围绕“产权”问题,提出上述论点。
“中国经验证明,公有制建立后很长时间内,我们还存在产权问题。”周其仁直言,在如何划分权力与责任边界,如何确定产权、保护产权方面,中国改革还有很多问题亟待落实。
他表示,国有企业改革有成效,但仍存在几个层次的问题:
首先是国有资产流失问题。他表示,如果一种产权形态始终无法摆脱“流失”问题,这种产权形态就没有固定;
其次是机会问题。虽然资产没有流失,但它本可以挣到更多钱却没有挣到,这是机会上的问题;
第三,由于效率不高的国有体制在很多领域占比过大,影响了全社会的资源配置,比如过剩产能行业。
第四,某些行业带有行政垄断特征,其高额利润其实是国民经济的运行成本,会影响整个国民经济的竞争力。
围绕财产的使用权、收益权与转让权,周其仁认为,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,难点会更多地集中在转让权上。
“在现实市场经济中,要素资源转让的形式很多,有一次换手,也有持续一段时间的换手,因此缔约权非常重要。”周其仁说,在不影响社会各方利益的情况下,允许自由缔结契约,并由国家为缔约提供保护,才能让创新发展有可靠的微观基础。
针对缔约,周其仁认为当前社会存在两个偏向:一是缔约自由度偏小,二是侵犯社会利益的苗头很大。
周其仁表示,由于政府长期对各行各业实行行政管制,哪些事情可以做,哪些经营可以从事,政府放权还不够。比如网约车问题,只要不影响社会公益与社会秩序,政府就应该对缔约提供最大限度自由。周其仁强调,对不危害社会利益的缔约权,自由度要扩大;对侵害社会利益的缔约权,监管应该到位。
“‘资本’和‘大鳄’是两个东西,有权力保护,资本才成为大鳄。钱不加权,不会有这个力量。如果没有人保护,怎么会有这个‘系’,那个‘系’?”周其仁对财新记者表示,中国很多问题不是因为市场出了问题,而是权力掺和其中,权力为特殊利益集团提供保护伞。“现在侵犯社会利益的活动,苗头很大。”周其仁强调。
本文来源:财新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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